国企有编制吗_国企员工有编制吗
- 热点热搜
- 2023-09-25
- 21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国企有编制吗,以及国企员工有编制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国企员工有编制吗?
当前的国企并无编制一说,工人身份改革后全部都是劳动合同了,也就是说从1996年国企改制以后国企就没有编制了。一般情况下,第一个合同3年,第二次续签合同5年。也就是所谓的(3+5+8),也有(2+3+5形式)。
注意:这俩后面再次续签就是无限期合同,到这一步应该就是大家所谓的内部编制了。
当前央企国企招聘,确实会存在各种形式的劳动合同,具体分以下几类:
1、有编制的事业单位合同(表现为事业单位聘用证书)。一部分央企或国企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国企单位隶属事业单位,有编制,对于这种单位,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则不仅是正式员工,而且有正规的编制。这种编制,在编即上报人事局备案,占用编制名额,单位不能独自决定人员去留,需报人事局审批,即相当于说是过去的铁饭碗。但是,仅仅一部分事业单位性质的央企或国企有编制,而且当时国企也在改革,现在有编制的员工也需要自己缴纳五险一金,其优越性也在逐渐削弱,且相对工资一般并不高。所以,有编制仅能保证铁饭碗,并不能保证吃得饱。
2、正式合同(表现为劳动合同)。即跟央企或国企单位签订的合同,因为该单位没有编制,其合同不用保送人事局备案,所以为正规的合同,但又不是编制合同。这种单位的合同,由用工单位自主管理,比较灵活,也不是铁饭碗。
3、合同工(表现为劳务合同)。部分单位由于编制或人员、工作性质等限制,需要招聘一部分合同工。这种合同工虽然在单位上班,但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并非与企业签劳动合同,这种一般称为合同工。这种相对稳定性和待遇可能与正式员工有差异。但比派遣员好很多。
4、外包人员(表现为派遣合同)这种人员与企业之间为甲方和乙方的关系,企业单位根据工作内容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乙方派驻人员进入甲方工作,这种长期入驻甲方的乙方人员,有时称为外包人员。外包人员的劳动合同与乙方签订,其与甲方上无雇佣关系。
公务员考试网
国企有编制吗
国企没有编制。
国企一般指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国有企业由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编制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
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定额、结构和职务配置,狭义的编制即人员编制,是指为完成组织的功能,经过被授权的机关或部门批准的机关或单位内部人员的定额、人员结构比例及对职位的分配。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条 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登记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
全国性公司的子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
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
国企有编制吗?
国企员工十三个级别分别是:
国有企业属于国资委管,并不是每个国企员工都是有编制的。可分为选任和非选任。领导非领导序列。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局长,副部长,部长。省地县党委常委分为副处级,副地级,副县级。
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科长是九到十二级。副科长九到十三级。
国企员工编制:
1、享受公务员待遇的高层,游走政商两界,官商通吃。
2、一般领导干部编,在企业内威风八面,但基本无机会到政界任职。
3、一般职工在编,当官无望,但保障有力。
4、合同直接聘用型,比劳务派遣和临时工强不少,一般没啥事到期都会续聘,但稍有风吹草动就先裁你,所以算半个编制。
国企有编制吗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国企员工有编制吗、国企有编制吗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本文由sddy008于2023-09-25发表在潮百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本文链接:http://ask.lianxu.vip/post/79154.html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