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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十款高仿圣罗兰手拿包(lv手拿包女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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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盛梦露

编辑:王晓

“那天有很多偶然的事”,陈世峰在法庭上冷静地说,杀死江歌,是那一天最后的“意外”。

12月15日,“江歌”四天半的庭审结束,对证人和陈世峰的问答也已完成。庭审期间,检方共呈现30个证据,3名证人(江歌母亲、法医、刘鑫)。陈世峰一方有13个证据,唯一的证人是一位70多岁的日本女士,曾跟陈世峰学中文,借给他100多万日元的学费,但由于被媒体打扰,考虑到自身的安危,她决定不再出庭。

对于江歌的死,检方和辩方讲述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

在陈世峰版本的故事里,他强调了自己当晚并非有杀人预谋,而是想找江歌喝酒谈心,他声称是江歌拿出刀刺他,夺刀时他失手刺死江歌,之后才怀着故意补刀刺杀她。

但在陈世峰的故事里,有多少真相仍不得而知。

陈世峰。图片来源:网络

带着衣服出门

2016年11月2日晚上大约八九点,在东京板桥区高岛平的出租屋生活了7个月,家里有洗衣机,且从未用过投币洗衣机的陈世峰,出了门。

他没有戴眼镜,穿着灰色套头衫,套上帽子,外面还戴了顶黑帽子,下身穿着牛仔裤,踏着纯红色鞋子。检方说,在街头的视频中,那双鞋子看起来是黑色的。

陈世峰称,他是偶然听朋友说投币洗衣机比较方便,就把一套前一天穿的衣服塞进双肩背包后,出门洗衣服。

那天的衣服口袋太浅,怕钱包掉落,他只抽出几张钱放进口袋,但没有抽出里面的公交卡。

但从公交卡的使用记录看,在10月12日到11月5日期间,陈世峰几乎每天都用这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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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质疑为何不戴眼镜,陈世峰说自己平日去家附近都不戴眼镜,“那天外面在下雨,不想被淋脏”。陈世峰说自己很爱护眼镜,只是去洗衣服,没必要戴。

陈世峰没有搜索投币洗衣处的位置,直接出发去了家附近最近的高岛平站附近。他解释选择那里的原因:“我住的地方非常偏僻,选的地方非常繁华,肯定会有(投币洗衣处)的”。

法庭上,官问他,“带衣服在包里不是为了换沾血的衣服?”

“不是。”

“换掉了当天穿的白衣服穿了灰衣服才出门不是因为怕沾血?”

“不是。”

晚上10点左右,走了两站路却没有找到投币洗衣处,陈世峰放弃洗衣服,给江歌发了一条微信“你在吗”,但发现对方把他拉黑了,“可能是白天给刘鑫发了威胁微信,她讨厌我,就把我删除了”。

谈到为什么找江歌,陈世峰说,那天下午见江歌时印象挺好的,“想通过她修复和刘鑫的关系”。那是陈世峰第6次见江歌。

陈世峰解释,他和刘鑫、江歌一起出门时,江歌曾照顾到他走路的速度,这转变了她对江歌的印象,开始觉得她“挺好的”。陈世峰告诉官,此前对江歌印象“不好,不坏”。

即使被拉黑,陈世峰依然坚持前往江歌家,想找她喝酒。陈世峰说,曾经在刘鑫家的冰箱里发现一瓶威士忌,刘鑫说是江歌的。

“这么晚合适吗?” 官问他。

“两个不同的文化吧,日本需要预约,在中国不需要提前说就可以去。对江歌印象挺好的,没觉得她会拒绝。”

之后,陈世峰在便利店买了一瓶威士忌,戴上口罩。

在江歌来之前,陈世峰喝了那瓶酒。他否认是为了壮胆,“那天衣服薄,突然降温又下雨,就想喝喝酒取取暖”。

陈世峰说自己很小心地倒在盖子上喝的,后来在瓶口检测出陈世峰的DNA。

陈世峰说,知道刘鑫晚上11点下班,12点才可能回家,才在这个时候找江歌,想单独跟她聊天。

但当他走到江歌家,已经11点40分。

12点左右,两个女孩从远处打伞走来,一人黑色外套,一人白色,天飘着小雨。

站在三楼楼梯转角等候的陈世峰一眼认出她们。刘鑫先跑回了屋子,江歌检查了邮箱,往楼上走。

“如果我想杀江歌,在她刚上来的时候我就会……就会把她杀掉了,对吗?”陈世峰说。比如等江歌和刘鑫分开的时候,把江歌逼到死角。

“夺刀”

江歌慢慢用右手打开门,门开了约30cm,侧身进门,一半身子还在门外。陈世峰悄悄从后面靠近,拍了两下她的肩膀。

陈世峰回忆,当时江歌被吓到,“啊”地叫了一声,“我瞬间用手捂住了她的嘴巴,然后收回手,示意’嘘’”。

刘鑫在屋里喊,“三叔(注:江歌的昵称)怎么了?”江歌正要回应。

“我当时比较着急嘛,用手去捂她嘴”。陈世峰说。

江歌向后躲,陈世峰的右手滑到了她的喉咙,“我就毫不犹豫地掐了她的喉咙”,像颈圈一样。

陈世峰打算用左手拉江歌去三楼,江歌开始反抗,陈世峰的脖子。庭审期间,在律师的指引下,陈世峰指出了当时照片上自己被伤的三处伤口。

陈世峰说,刘鑫把江歌推出门外,说“三叔你坚持住,三叔我害怕”,就把门锁了。

但他说,事发后他反复回忆,后来觉得刘鑫说的是“三叔你接住(刀)”。

陈世峰说,下午三人碰面时,看到江歌帮刘鑫从包里拿钥匙时,带出来个东西,又落回去了,怀疑是刀。

之后,陈世峰听到门上锁、上链子的声音。当时江歌说了山东方言,陈世峰没听清楚。他说,自己没听到江歌说要叫,之后也完全没有。

他说也没听到刘鑫说“把门锁了,不要骂了”。

0点16分,刘鑫报打通,提供的录音的第8秒有一声门铃。陈世峰说,这时候江歌的身子在动,但没有想去按门铃,可能是碰到了。

陈世峰说,江歌转门把手,敲门,没开,就背对墙,左脚为轴,转过来,突然拿出一把刀,刺向陈世峰腰部。

这时,陈世峰还戴着帽子和口罩。

“江歌知道是你吗?”官问。

“她拉我的时候口罩掉了一点,我不确定她有没有看到。”

陈世峰说,江歌曾三次想刺他,他想都没想就用手去挡她的刀。

陈世峰向法庭人员指认自己因挡刀被刺伤的手部伤口——一道位于大手指根部手腕处1mm宽的伤。

陈世峰说,江歌的右手被握住后,她换了左手拿刀。

时间才过去20秒,报录音播放到第28秒至第32秒,门铃再次响起。陈世峰说,这次可能是江歌换手拿刀时胳膊肘碰到了门铃。

陈世峰说,江歌换手后,“立刻向我的眼睛刺过来”。

对于刀刺造成的伤口,陈世峰说,在“眼角部分,可能和我的伤重合了”。

第一天下午庭审,岩濑法医曾说,陈世峰眼袋部分的伤口因为太宽,不可能是刀伤。

“紧接着”,陈世峰说,江歌握刀“向我的喉咙刺过来”,“我退的幅度特别大,躲开了”。法庭上他还努力还原了当时他向后躲的样子。

又过去10秒左右,门铃再次在刘鑫报的录音中响起。

陈世峰确定地说,那是江歌在他后退时按的。但门没有开。

“为了躲开江歌的攻击,我立刻用右手她左手往回摁”,把她的手弯了回去。

他拿自己的右手握住左手拳头,在庭上演示了一下,十分用力。他强调,动作很大,可能刺到了她下巴的地方。

至于江歌手上的伤,他说可能是这个时候划到了。

陈世峰称当时想夺刀,把她的手指掰开,但没成功。之后江歌变成两只手握住刀,陈世峰的手包在外面。

陈世峰发现双手夺不下来,就把手往她左侧身后的墙上固定。

陈世峰(左二)。图片来源:网络

刺入喉咙

陈世峰说,他当时把江歌的手按住,开始僵持,突然一个瞬间,可能是江歌想把刀换一个地方,也可能是江歌没力气了,手突然松了一下,刀刺入江歌的喉咙。

陈世峰回忆,江歌被刺入后,直接倒下去,速度特別快,发出呜咽的声音,然后就没声了。

此后,报录音中再没想起过门。在录音进行到1分30秒的时候,出现了刘鑫的一声尖利的喊叫:“啊!拜托了!”陈世峰“感觉是刀刺的时候,或者(刘鑫)感觉到刀要刺入的时候叫的”。

对于自己是否看到了这一场景,刘鑫予以否认。她说当时是因为着急表示自己的无奈。

而陈世峰在答问中有两个版本。开始时他说,江歌被刺后,“门半开着,刘鑫都看到了”,但后来又说,刘鑫给江歌递刀后,门再没开过。

江歌穿黑色大衣,倒在地上,脖子上插着一把刀,“伤口不断往外冒泡泡,血沫使劲往外流”。

陈世峰呆了一阵,蹲下去看她,把右手袖子拉长,去捂住伤口。他说,当时很慌张,大脑混乱,想找人帮忙,“想着,怎么办怎么办”。

这时,邻居203的门开了一道,他转头与门内的缅甸人对视了一眼。

“为什么没有求助他?”官问陈世峰。

“他很快把门关了”

“大声求救听得见不是吗?”

“没法做正确的决断。”

陈世峰说自己浑身打颤,尿了一裤子,地上都是水。他看向刘鑫的房间,但听到她在报。

江歌不动了,他放弃了。他说,他花了一两秒,决定要杀死江歌。

他心想“完蛋了,这次彻底完蛋了”,“学也上不成了,这跟自己杀了人也没什么区别,如果江歌还活着肯定要大笔医药费……我不想给父母添这个麻烦。想把她杀了自己担下这个责任”。

在官追问下,他有点不耐烦,“请问一两秒之间能考虑多少事?!”

此前,陈世峰否认了当天有因为和刘鑫直接的感情纠葛,而情绪失常。

他的性格中有其压抑和极端的一面。陈世峰的一位密友曾向红星新闻透露,陈世峰半夜经常嘶吼。

但在前三天的庭审中,他的表情平静,只有偶尔低头的细微动作,第四天下午,他在律师的提问下痛哭,向江歌母亲鞠躬道歉。

尽管成年后女生缘一直很好,陈世峰少有稳定的感情。他和刘鑫在大东文化大学相识相恋,与刘鑫分手2个月后,这段恋情仍让他难以自拔。

事件发生当天下午,陈世峰曾到江歌家寻找刘鑫,和江歌发生争执。陈世峰跟随刘鑫至其打工店里,刘鑫为了赶走陈世峰,胡说店里的林某是她喜欢的人。

官认为这一举动激怒了陈世峰,但他否认。

下午6点10分,陈世峰给刘鑫发微信:“我什么都可以做”(这句话由庭审中日文翻译而来,也可以翻译成“我什么都做得出来”)。

他否认曾威胁刘鑫“他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称那是翻译有误。他的意思是,他会用尽一切办法(把她追回来)。

“我的记忆需要被唤醒”

陈世峰回忆,因为怕快来了,他花了十几秒在江歌脖子部位补刀。

他说,他只向江歌露出的脖子下了手。

“刺江歌时有没有穿透衣服?”官问。

“没有。”

“衣服上的损伤都是夺刀发生的?”

“是的。”

“但风衣上有14个损伤,8个是穿透了的,都是夺刀产生的?”

“是的。”

“为何刺了江歌这么多刀?”

“有杀意了,不顾一切了……因为刀很小,扎了很多次。”

陈世峰回忆,当江歌倒下,自己补刀的时候,世界特别特别安静,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进不了自己的视线,感觉自己在飘。

他说因为手抖,刺江歌左边脖子的时候,刀滑了,再刺,再滑,由此造成了之前法医所说的与致命伤平行的两道伤口。

这些细节是在法医出庭作证后才第一次讲述。

在最开始的陈述书中,陈世峰说自己不小心刺入了江歌的左颈。之后改口说是从右侧刺入。

官问,“是不是在法医说完伤口是右侧刺入后,你就说的和陈述书不一样了”。

陈世峰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说,“这个判断是在医生说之前就有的”。

官再问了一遍。

“你这样的问话我没法回答”。陈世峰说。

陈世峰说,“这是一个非常惨烈的场景,很长时间不愿去回忆,压抑它,现在因为在法庭上,对很多东西需要去说明,再痛苦的场面也要回忆”。

“这些细节是因为听法医说了才回忆的吗?”官问他。

“如果我说,不是这样的,那一定是在撒谎。”但是,“我的记忆需要被唤醒”。

在刺下4号、3号伤口后,刀刃断掉了。陈世峰放下刀把,从口袋里拿出纸巾,去拿刀刃。起刀刃,由于很着急,“完全没注意,刀把可能滑下去了,就跑了”。

他记得,最后拿刀把的感觉是“很滑,很多血”,和之后在现场拿到的刀把的照片不同,“它非常干净”,而且和发现它的位置也不一样。

他跑出去后先往反方向坐上一班电车,然后在中野打车,因为身上只有4000日币,不够回家,他在中途下车去便利店取钱。

“为何没带钱包却有银行卡?”官问。

“有个卡包在书包的小包里,突然想起有这个”。

陈世峰一直否认刀是他的,他说,在11月6日曾回过研究室,却没有销毁刀的包装袋,因为不知道那里有刀,甚至不知道那里有柜子。

他走了大约50m,在一个施工队现场,把刀刃埋在一个土堆里。

“当时很乱,正好走着看到那边”。他坐了下来,冷静了半分钟,想起自己身上有衣服就换了。

当时天很暗,陈世峰说只能确定自己的灰色外套上有血迹,但因为怕别人会注意,“逃跑时想从上到下换一换”。

快到家时,他还把鞋子脱了扔在同一个小区另一幢楼的垃圾场里,光脚走了回去。回家,他把包里的衣服都塞进洗衣机洗了。

“发后洗完的衣服放在柜子里挂着,没挂阳台吗?”

“是的”,陈世峰反问说,“我房子都被包围了你觉得我能出去吗?”

“发后衣服换了,鞋子为什么没有换?”

陈世峰答非所问,“洗衣店不能洗鞋子吧?”

12月15日上午的庭审,是陈世锋最后一次回答检方提问的时间,他再次表达了歉意。

“你现在怎么想?”官问。

“我孽深重,不知怎么样一条命,可能的话,尽我所有可能去赎。”陈世峰说。

江歌妈妈在庭上哭了,“用你的命去赔”。

“如果”,陈世峰低着头,顿了很久,“如果能够用我的命去赔的话……”

“你现在不要说话。”法官打断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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